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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2025-07-19 16:29:4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best365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文件精神和当前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新特点及新需要,结合best365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是指具有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学院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勤工助学活动是指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实践活动。

第四条勤工助学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平台。勤工助学活动应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

第五条勤工助学活动由学院统一组织和管理。学生私自在校外兼职的行为,不在本办法规定之列。

第二章 勤工助学组织机构

第六条 勤工助学的管理机构为“学生处资助科”,由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 勤工助学组织机构主要职责:

1.负责勤工助学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勤工助学基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

3.开设勤工助学岗位。

4.制定勤工助学实施办法。

第八条 各用人单位指派专门工作人员担任勤工助学管理教师,按照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践育人的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上岗学生的工作指导、日常考勤和酬金核算,在工作中应当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团队精神,为学生发展和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对少数民族学生从事勤工助学活动,应尊重其风俗习惯。

第三章 勤工助学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1.校内有关部门在定岗定编工作中,应尽可能预留适合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原来雇请临时工完成的工作,应尽可能安排学生来承担。

2.需要聘请学生勤工助学的部门,应将劳动岗位、工作内容、需求人数、时间安排等情况报学生处资助科汇总、审核,然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条参加勤工助学的条件:

(一)参加勤工助学的条件

1.具有best365正式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思想上进,作风正派,无违纪行为;

3.学习成绩优异;

4.责任心强,能认真履行劳动协议。

具备以上同等条件的特殊困难学生优先安排。

(二)特殊困难学生的确定:

1.家庭经济困难,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500元;

2.学生日常生活情况调查(主要是班系意见),在调查基础上建立特殊困难学生档案,并根据变动情况,随时进行调整和补充。

第十一条申请参加勤工助学的程序:

1.学生向学生处资助科领取《勤工助学申请表》。按申请表要求填写完成后,附一寸照片一张,递交辅导员,由各系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学习等情况进行审核后,向学生处资助科推荐。

2.资助科根据申请人数、岗位数量及申请人经济状况、特长等情况统筹安排全院勤工助学劳动岗位,学生申请获得批准后凭申请表到用人部门报到。

3.用人部门负责安排并指导学生上岗。

第四章 勤工助学的管理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循“课余、诚信、合法、安全”的原则进行勤工助学活动,服从用人部门的工作安排和管理,严格履行与用人部门达成的协议,遵守劳动纪律,主动积极、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勤工助学岗位由学生处牵头,各用人单位配合编制年度岗位目录,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公开面向符合条件的学生招聘。

第十四条学生处资助科和用人单位应当与参加勤工助学学生逐一签订勤工助学协议书。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若出现协议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勤工助学岗位既要满足学生需求,又要保证学生不因参加勤工助学而影响学习。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月平均上岗工时原则上不低于20小时且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第十六条勤工助学基金的筹措和管理:

1.按省的文件规定每年从计提的5%中划拨10%作为全校学生勤工助学基金。

2.对基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支付学生校内勤工助学的工酬,资助遭遇重大困难的在校学生,以及勤工助学管理工作等。

第十七条校内勤工助学劳动报酬于每月20-24日由学生处资助科核算、财务处发放。用人部门应在每月25日前将勤工助学学生上月份的工作量、劳动表现等考核鉴定报送资助科。资助科根据用人部门的劳动考核鉴定等核算学生的工酬,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从勤工助学基金发放。

第十八条参加勤工助学的学生每学期须递交一篇劳动总结,学校每年对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进行总结、表彰、奖励。对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怕苦怕累、不负责任或违纪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扣发酬金、停工检查直至纪律处分;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表现好的同学予以适当的奖励。

第十九条学生在校外勤工助学,要自尊自重,诚实劳动,遵纪守法,维护学院声誉,并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在校内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的学生及用人部门须遵守国家及学校勤工助学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若出现纠纷或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协议各方应按照签订的协议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best365中国官方网站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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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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